每天醒来第一个想到的人。

怎么做朋友。

——摘自于渺渺的日记

不管生活有多糟糕,当太阳升起,还是要起床,还是要挤地铁,还是要准时准点地上班。

就像此时此刻的于渺渺,怀里抱着放微波炉里热好的饭盒,睡眼惺忪地走进酒店大堂。

她今天值的是早班,现在刚好早晨六点。

等她匆匆忙忙换好工作装和高跟鞋,从更衣间走出来的时候,前台正在值班的恰好是连倩和另外一个男同事。

按道理来说,按照她现在的职位,早就已经远离了前台,只有偶尔同事有事离开的时候会帮忙办理入住。

可是现在她心里揣着事儿,来来回回绕了好几圈,还是忍不住凑过去。

正低头打着哈欠的连倩看到她过来,立刻清醒过来:“渺渺姐,你来了啊。”

“嗯。”于渺渺踌躇片刻,斟酌着问,“最近酒店业绩怎么样?入住率跟上个季度相比变化幅度大不大?”

连倩闻言有点懵:“这个……我还没开始对比数据。”

心不在焉地点点头,她终于进入正题:“没事,你去休息会儿,我帮你值班,顺便看看数据。”

“啊……哦。”

连倩愣了愣,很快就退到一旁,临走前还忍不住敬佩道,“渺渺姐,你工作真的是太拼了,怪不得我到现在都当不上部门经理。”

于渺渺闻言,只能尴尬地笑。

等到眼角余光里连倩的背影越来越远,她终于像做贼似的小心翼翼打开酒店内部资料,输入颜倦的姓名开始查询。

索性他的名字独一无二,没有重名,于渺渺轻易就找到了他的入住资料。

如果她的记忆没有出现差错的话,颜倦应该在今天早晨就退房了。

这大概意味着,他们见面的机率,将会变低很多。

她说不清心里这种复杂的情绪是什么,只觉得自己实在自私。

明知道会拖累他,可一想到他真的要走了,又要命的舍不得。

然而,当她点开客户个人资料,一直翻到最后一行退房记录的时候,却愣住了。

因为,上面并没有显示退房时间。

鼠标下意识地往回拉,于渺渺仔仔细细看完记录,这才发现,他今早又续住了一个月。

一个月,三十天,七百二十个小时。

他还会时刻出现在她视线里。

心里浮上来的第一个念头,竟然是庆幸。

正对着电脑上他的入住资料发呆,大理石桌面上突然被人不轻不重地敲了敲。

声音不大,却很清脆。

以为是BOSS来巡查,于渺渺手忙脚乱地把颜倦的资料关掉,匆匆抬起头。

却看到面前男人一张轮廓分明的脸。

心跳猛地急促,她视线往下移,这才看到颜倦身上穿着一套简单清爽的灰色运动服,发丝微湿,像是刚晨跑完回来。

眨了眨眼睛,于渺渺张张嘴,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却是:“你怎么没走?”

说完,恨不得把嘴用透明胶封上。

颜倦却丝毫不以为意,他侧过头来看她,是清风霁月般的一眼。

“你在这,我怎么走?”

于渺渺闻言,下意识低了点头,突然不敢去看他那双漆黑干净的眼睛。

顿了顿,她试着心平气和地开口:“你这次回国,难道没有别的事情要做吗?这里距市中心不算近,你住下来,出门要浪费很多时间。”

“这些时间不算浪费——”

他垂了垂眼,声音低下来,慢慢补完下半句,“如果能每天看见你的话。”

于渺渺没听清,有些迟疑地问:“你说什么?”

“没什么。”

颜倦摇摇头,依旧是那副漫不经心的模样,像是释然了什么,又像是更加坚定了什么。

随后,低头仔仔细细看了看她的胸牌,口吻很温柔:“前厅部于渺渺……半个小时后,到我房间里来。”

“……做什么?”

他笑笑,声音很淡:“吃早餐。”

直到对方的身影渐行渐远,于渺渺还在出神。

明明自己前几天才对他说过那些狠心的话,为什么他看起来一点都不生气。

自己在他心里……真的有这么重要吗?

溜出去吃了个早餐的连倩心满意足地回来,看到她还在这,兴致勃勃跑过来分享八卦:“渺渺姐,我跟你说,我刚刚出去买早餐的时候,碰到顶楼的那个客人了。”

于渺渺回过神来:“是吗?这么巧。”

“对啊对啊。”连倩使劲地点点头,毕竟还是小女孩心性,兴奋道,“我看到他从江边方向回来,手里拿了杯咖啡,大概是刚晨跑回来。”

顿了顿,又忍不住花痴,“他真的好帅啊,就是太冷淡了。嗯……准确点来说,应该是又礼貌又冷淡。”

他父母双亡,如今独活于世,无依无靠,你又能指望他有多热情呢。

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,却把最后残存的热情,全都给了她。

阳光渐渐明媚,大堂里来来往往的客人也明显多了起来。

于渺渺垂眼盯着他刚刚靠过的大理石桌面,突然觉得,这样一厢情愿想要逃离他的自己,何尝不是一个残忍的人。

“渺渺姐,你怎么啦,感觉心情不太好哎。”连倩手舞足蹈地描述了半天,看她不说话,有点疑惑。

于渺渺闻言笑了笑:“没什么,你刚刚说到哪了?”

连倩听她这么说,于是兴高采烈地继续分享自己从经理那得到的八卦:“我听经理说,这个客人来头不一般,是从哈佛毕业的博士生,而且在NASA工作了好几年,好像是一个物理学博士,总之就是在美国搞科研的,很厉害就是了……”

物理学博士,科技人员,在全球首屈一指的科学研究机构工作。

十年过去,他终于站在了金字塔顶尖,成为了最好的人。

于渺渺的唇角不自觉染上笑容。

真好。

***

三十分钟的时间一闪而逝,于渺渺看着墙上挂着的一排国际时钟,心里莫名开始焦虑。

纠结良久,终于还是摁下了电梯门口的上升键。

她怕颜倦会等她。

她等了他整整七年,却怕他等自己哪怕半个小时。

顶楼的空间向来是隐秘又安静的,因为没有多少人会踏足这里。

于渺渺一步步走到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门口,犹豫片刻,还是鼓起勇气敲了敲门。

几秒钟过后,房门被人打开。

她抬起头,看着那个削瘦身影,突然不知该说些什么。

颜倦抿抿唇,笑意渐渐蔓延到眼睛里。

他伸手,不轻不重地握住她手腕,轻而易举就把她拉进房间。

应该是刚洗完澡,他换了衣服,身上混合着沐浴露的味道,比起平时的清爽,显得慵懒又缱绻。

于渺渺一路迷迷糊糊跟他走到客厅,这才看到桌面上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南瓜小米粥,旁边的瓷盘里还放着仔细切好的金枪鱼三明治,以及一些精致配菜。

颜倦侧过头看她,声音难得有些忐忑:“要尝尝吗?”

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……

于渺渺思考了几秒钟,而后,有些惊讶地问:“这些是你做的吗?”

颜倦点点头,上前拉开一把椅子,道:“刚刚太急,忘记煎鸡蛋了,你先吃。”

他说完,挽了挽白色衬衫的袖口,真的转身回到了厨房。

脑袋里像打翻了浆糊,于渺渺听话地坐下,一时竟不知今夕何夕。

她看着那个距离自己不过半米的金枪鱼三明治,却很久都不敢伸手去拿。

怕是场梦,一伸手就醒了。

于渺渺在这里犹豫了半天,颜倦转眼就端着瓷盘里色泽金黄的煎蛋走过来。

怕对方以为自己不愿意吃,她赶紧伸手拿过三明治,放在嘴里咬了一口。

“很好吃。”

于渺渺真心实意地开口赞美,因为含着食物,声音显得有些含糊不清。

把瓷盘里的煎蛋放下,颜倦拉开她旁边的椅子,也跟着坐下。

像是想到了什么,仔仔细细打量她一遍,问:“你怎么还是这么瘦。”

高中那会儿她就很瘦。

这么多年过去,怎么感觉一斤肉都没多长,风一吹就能倒。

于渺渺咬着三明治,低头喝了口粥,讪讪道:“我也不知道……反正,就是没胖起来。”

说完,似乎是觉得气氛有些尴尬,又开口,“你也吃啊,这么多,我一个人吃不完。”

颜倦摇摇头:“我吃过了。”

顿了顿,又斟酌着说,“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,而且食材有限,所以就做了这个,如果不喜欢的话也没关系。”

于渺渺喝粥的动作一滞,看了看自己手上已经所剩无几的三明治,有些羞愧:“……我很喜欢,谢谢。”

清晨的风透过半敞开的白纱帘吹进来,落到他轮廓冷冽的眉骨上,慵懒里似乎又隐着温柔。

他笑起来,罢了又问:“那……能不能告诉我,你还喜欢什么?”

于渺渺被他的问题难住,脑海里一团乱麻,除了他,竟然想不到一样喜欢的东西。

怕自己的小心思被他看穿,她开口,只能像流水账一样漫无目的地回答:“我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,因为我这个人从读书到现在一直都不思进取,你大概也知道。”

“如果非要说的话……我喜欢酒店附近的一家奶茶店,尤其是三分甜的芋头牛奶;我喜欢清晨陪糯米散步,看他摇着尾巴撒欢;嗯……我还喜欢晚上十点过后的外滩,霓虹灯亮起来的时候很美。”

她说着说着,反而放松下来,等回过神来,才发现自己喋喋不休地念叨了很多无趣的琐事,忽然有些不好意思。

“我其实就是一个特别无趣的人,也没什么有意义的兴趣爱好,每天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日子。”

他闻言,挑了挑眉:“我觉得很有趣。”

于渺渺恰好在这个瞬间抬头,对上了他那双清澈的眼。

她有多久没看到颜倦做过挑眉这个动作。

三分骄傲三分恣意。

就像那些年里每一次大大小小的考试,他用很短的时间做完交卷,监考老师劝他再检查几遍的时候,他也是像现在这样挑挑眉,说不用了。

神爱世人,更偏爱他。

清晨的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,缓缓洒落下来,宁静又柔软。

街道上的行人渐渐变得拥挤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。

而他的目的地,又在哪里呢?

会在她这里吗?

于渺渺定定地看着他,忽然间什么都忘了。

脑海里只剩一句话,无论辗转多少年,每每想起,都像绳索,逼得她不能呼吸,逼得她困在原地。

非要得到个答案,否则至死方休。

仿佛沉默了一个世纪的时间,她终于开口。

声音明明谨慎到了极点,却带着某些孤注一掷的疯狂:“颜倦,你还记得吗?合唱比赛那天,你曾经说过,等高考过后……会亲口把答案告诉我。”

他还记得吗?

那个傍晚,在光线模糊阴暗的舞台边缘,他问她,于渺渺,你是不是喜欢我。

他还说,这句话,等高考过后,他会亲口告诉她。

她什么结果都预料到了,唯独预料不到,这场高考会如此漫长,整整七年。

刹那间天地都寂静无声,世界变成了一幅黑白映画,只余下近在咫尺的他。

白色纱帘随风浮动,窗外靠海,一片起起伏伏,没有尽头的蓝。

而于渺渺在这等待的几秒钟里,仿佛正一刀一刀被人凌迟。

她竟然在这样的痛苦里尝到些许快意。

直到天光乍破,冰雪融尽。

她听到他的声音,像蝴蝶翩翩起舞,一字一句,无比清晰。

他轻声说:“于渺渺,我喜欢你。”

要问谁比谁爱得深。

别问谁比谁爱得早。

颜倦的声音向来淡薄,可是说到喜欢这两个字,却也不自觉地拐了个弯,弧度变得柔软起来。

谁能知道,这短短的四个字,她等了七年。

不知道现在是该哭还是该笑,于渺渺低头,抬起来,又低下,只觉得整个世界都乱套了。

半晌,胡乱地假装用手指整理头发,像个成熟的大人一样点点头,努力平静道:“谢谢你告诉我。”

下一秒,却看到他伸手过来,缓缓帮她理了理长发。

“渺渺,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应该怎么去做,但我会努力,直到你接受我为止。”

他其实什么都不用做。

他应该也不知道,他曾经是她日复一日的梦想。

发间传来他指尖的零星温度,于渺渺闭了闭眼,只觉得自己无药可救。

因为,十五岁的于渺渺喜欢十五岁的颜倦,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才是标准答案。

所以喜欢得横冲直撞,毫无章法。

可是两个人要想长长久久地在一起,只有喜欢是不够的。

他真的能接受这样糟糕的自己,以及在一起之后可能要面对的未来吗?

她咬了咬唇,那短短的一句话明明就抵在舌尖,终究还是难以启齿。

他刚说完喜欢她啊。

就让她再贪心几天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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