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了郑辉的帮助,郑昶找起房子来就更方便。没多久,他就在这位大哥的推荐下做出了决定,选择了一幢符合要求,也正好跟他的某幢房子比邻而居的单人别墅。这别墅在帝都也属于比较抢手的小区里的,价格跟林岐本身所在的那个罗兴市自然就不同,差不多面积的别墅,那边不过是一千万,平均每平方一万多而已,这里哪怕是郑昶给出的内部价,也要三千万,而如果往外卖……那价格还得再增添个一千多万,平均每平方七八万。

选定以后,郑昶就把图片拍下来,给林岐发了过去。

没多久那边发来一个简单的表情符号:ok

于是,就这么说定了。

接下来,郑昶又照顾了自家嫂子几天,才在郑辉的催促下,回到了罗兴市。

这时正好是晚上,所以郑昶压根没回自己别墅,而是到隔壁别墅前按响了门铃。

门开了,露出林岐一张略带诧异的脸,然后,林岐就露出了笑容:“你回来了?”

郑昶心里突然就很舒坦:“回来了,给你带了礼物,还有我今晚在你这住。”

林岐好笑:“没问题,进来吧,我让厨子给你做点吃的。嗯,刚下飞机吧,要点清淡的?”

郑昶心情特别好:“都听你的,什么都行。”

林岐眉毛一挑,就把他放进去了。

这家伙,希望在给他改命的时候,他也这么听话吧。

到了客厅,郑昶就把兜里揣着的东西拿了出来,往林岐那边一扔。

那东西在灯光下好像有流动的光华闪动,显得特别的美丽——林岐眼疾手快,接在了手里。

入手温润,质地坚硬。

林岐低头一看,居然是一个羊脂白玉制成的扳指,花纹精细,细腻而美丽。论重量,得在五十克以上。

普通的羊脂白玉也得大几千一克,这一块明显是极品,每一克必然在一万以上,再加上它的年份、雕工……总价值往少了算,也得六七百万,如果拿去拍卖或者遇上了喜欢它的人,起码上千万。

这是……出行一次带回来的“手信”?

他就没见过这么贵的手信。

林岐嘴角微抽,觉得这礼物略烫手啊。

尤其是,极品羊脂白玉根本是有价无市。

更让人纠结的是,郑二少刚才是直接扔过来的,要万一他手慢了没接住,这玩意砸到地上,那不是一千万听个响吗?郑二少这家伙,要是在古代做了皇帝,那百分百就是个昏君啊!

所以,林岐就把这扳指往回递:“这个也太贵重了,二少,我不能要。”

郑昶拧着眉头:“你跟我客气什么?这是我在自己的收藏里找的,都掖着好多年了,临时找出来,觉得适合你就给了呗。你这么推来推去的,看不起我啊?”

林岐被噎了一下。

好吧好吧,你大爷,你挥金如土。

想到自己给这二少改命得做出的“牺牲”,林岐推不了也就不推了,他很干脆地把扳指戴在左手大拇指上,说道:“那我就不跟二少客气了。”

郑昶就问:“你很喜欢对吧?”

林岐爽快道:“很喜欢。”

郑昶满意了:“你喜欢就行,戴着好看。”

林岐点点头:“我会经常戴的。”

郑昶看林岐用右手摸着转动这扳指,看出他是真心喜欢,心里更满意了。

果然他查的东西有用,很多人都说,给喜欢的人送东西,越贵越能表现心意,而且不仅贵,还得有格调,这扳指就很合适嘛!店哥也说了,要投其所好,他就觉得,神棍林既然是做神棍的,对那些什么鬼铜钱都爱不释手的,羊脂玉也是古物,应该也喜欢。

看,他这不就是做对了?

林岐的确对这羊脂白玉扳指深具好感,除了它本身的质地和样式合他心意以外,就是上面还有一层薄薄的灵光。

灵光代表什么?代表这扳指其实也是一件法器,而从它本身的性质来看,这属于意外而成的,在它很多年前的主人手上时,应该就只是单纯的祈福而已。

到现在,林岐戴着这扳指,有时候不需要驱鬼符,就能让很多心怀恶念的鬼,在这白光中退开了。以后,可以给他省钱。

接下来,鬼厨把给郑昶的饭菜做好了,一个鬼仆把它端出来后迅速消失。

郑昶看到那鬼仆,身体还是僵硬了一下,但他很快就回过神,比起最开始的时候,可是好了不止一点半点。

林岐见郑二少更加“坚强”,不由得弯弯嘴角。

郑昶也是忽略了自己浑身的不舒服——想泡到神棍,他已经有意识在消除自己的弱点了嗯。

吃过后,林岐和郑昶上楼休息。

因为俩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关系越来越好,随着郑二少在这里蹭的次数越来越多,林岐就干脆在别墅里给郑二少留了一个房间,且就在他自己的房间对面。

到了门口,林岐就准备进自己房间洗澡了。

郑昶没说什么,跟他摆了摆手,也回了房里。

在自己的房间中,林岐该干什么干什么,不过刚等他穿完睡衣上了床,郑二少又在外面敲门了。

林岐把他放进来。

郑昶进是进来了,但拎着一个枕头。

林岐:“?”

郑昶一点不客气,也往床上一倒:“今天我跟你一起睡。”

林岐:“啊?”

郑昶:“我跟你秉烛夜谈吧。”

林岐默。

他其实,不太习惯跟人睡一起。

然而郑昶继续说道:“我这回用了你不少符,要不是你让我带了这么多符,我嫂子肯定撑不过去……这个符的钱,我得跟你算算。”

林岐看他连眼睛都闭上了,到底还是无可奈何,关门躺在他的旁边:“符的成本就是我的法力,本来就是我送你的,你用不着这么细算。再说了,那个扳指我不也没跟你算吗?”

郑昶的脸埋在枕头里,含含糊糊地说道:“哦。”

他就是为了来跟神棍林一起睡觉!跟符什么的,其实没有一毛钱关系……

林岐的手臂枕在胳膊上,等郑昶的“秉烛夜谈”。

事实上,他最后还是同意郑昶跟他一起睡,是考虑到这家伙可能要跟他讲一讲他心上人的事情——“店哥”是他网上的朋友,他都请教了,他这个现实里的哥们儿,二少应该也不会错过才对。而且,对“店哥”肯定要隐瞒心上人的身份,而对他就不用了嘛!他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方的。

……林岐对这二少突然来的心上人,那是真很感兴趣。

只是,虽然抱着这样的想法,林岐一直等,一直等啊等,都等了好几分钟后,也不见郑昶说话。

然后林岐就发觉……郑昶睡着了。

林岐:“……”

说好的秉烛夜谈呢?就谈一句?

看着郑昶紧皱的眉头和不怎么安详的睡脸——应该是这些天照顾他嫂子累了,林岐到底是叹了口气,手指轻轻在他的眉眼间划过,用上了一道法力。

之后,郑昶的睡脸就安稳下来。

林岐郁闷地闭上眼睛,也睡觉。

到头来,他不仅什么都没问出来,还得跟人分享床。

很吃亏的啊。

·

次日,郑昶一觉醒来,精神饱满。

他很久没睡这么好了,果然是因为有心上人在旁边,所以很舒服吗?那以后他得经常找机会跟神棍林一起睡才行。

林岐可不知道郑昶想了这些。

他昨夜睡得也还行,别看郑昶醒着的时候性格十分让人一言难尽,但是睡姿还是很好的,整个就是趴着睡,一夜过去,最多转个脑袋,绝对没有其他变化。

所以,林岐的睡眠质量也还可以,并没有因为多出个人来就睡不着什么的……好吧,这么多天同进同出的,郑昶的气息他都熟悉到不得了,完全不会引起他自身的警戒心。

这样的情况,也是第一次——林岐再一次确定,自己是真把这郑二少当成了好朋友了。看,一点戒备都没有。

郑昶翻个身,朝盘腿坐在旁边的林岐一挥手:“早。”

林岐睁开眼,微微一笑:“早。”

郑昶低头一看,就见到林岐大拇指上还戴着扳指,心情愉悦:“我没耽误你打坐什么的吧?”

林岐笑道:“不碍事,我已经做完了。”

郑昶就坐起来:“今天你有没有课?”

林岐想了想:“课在下午。”

郑昶抓了抓头发:“那好,上午跟我一起出去玩玩吧。”

林岐一愣,然后答应:“好。”

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。

接着郑昶就起床洗漱了。

林岐早就搞定了这些,不过他却在郑昶刷完牙后,忍不住跟在了他的后面。

这回轮到郑昶纳闷了:“……干嘛?”

他是很喜欢神棍林跟着啦,但那眼神好像有点瘆人。

林岐摸了摸鼻子。

他其实是很好奇……这位郑二少,额头前那三撮毛经常换颜色,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?以前不同房间的时候,郑二少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变色了,现在俩人一起睡了一觉,他想着,这回应该可以看到了吧?

郑昶从林岐那没得到回答,也就不问了。

他很快给自己梳了梳头发,然后把头发捋了捋……咦,三撮毛没了?

郑昶看到林岐惊讶的表情,不明白:“怎么了?”

林岐轻咳一声,摸了摸自己的额前:“这个……”

郑昶立刻理解了,他别扭地转过头:“……剪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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