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钱人的好处是,一个周末出国可以只为了寻找少年时期的一个旧梦。

沈思对她这个理由不是很相信:“你们吃饱了真空。”

“这是人生,这才是享受啊,想做什么做什么,况且现在明珠市里那么乱,我们先躲躲风头好了。”明薇这么说,不过是随口一提,万万没有想到,她和顾朗一离开本市,身后就多了好些小尾巴。

一架飞机上不知有多少人马与势力,可惜伪装得统统不到家,太容易看出破绽,不是太克制,就是太张扬,就没有自然而然地跟踪。

明薇同顾朗耳语:“我们耍耍他们怎么样?”

竟然那么多人都以为他们要去找叶老头,不妨逗他们玩玩,正好出最近的一口恶气——阁下可是以为明珠市想来就来想走就走?魑魅魍魉都登场了,不叫你们好看真对不起自己。

他们自香港下飞机,辗转伦敦,在欧洲诸多国家游荡时,可以看见某大国的间谍被截住,然后又马不停蹄赶到中东甩脱另一批人,结果两个人连坐几班飞机,累得要命,可是看见那所久违的小公寓时,明薇还是要紧紧拥抱他。

顾朗留学的日子,就住在这所公寓内,她无数次刻意或是无意地路过这里,就按响那个门铃。

声音很响,铃声里略带杂音。

她同从前一样去按铃,然后顾朗端着一杯咖啡出来开门,两个人紧紧拥抱,屋内的陈设与从前没有什么区别。

明薇有点好奇:“后来再也没有人住过吗?”

“是的,再也没有。”顾朗将她搂在胸前,“送给你,好不好?”

明薇咦一声,抬起头来笑:“原来是你买下了。”

“是。”他在这里读书的时光,也有太多的回忆割舍不下,当日听见房东说要将旧屋出售,他便买了下来,当时是否有预感会有今日之旅?

他将唇印在她的额角,一刹那,还以为时光倒回从前去了,她依旧是那个受了委屈上门来哭诉的少女。

明薇唇角扬起,眼波如水:“水放好了吗,我想洗个热水澡。”

浴缸还是从前那一个,屋里肯定有人提前打扫过了,日用品都备齐了,她正好泡个热水澡解解乏,天南地北飞了那么久,自己都累到了。

一闭眼就不留神睡着了。

醒过来的时候只余下一盏昏黄的灯,是老式的旧灯泡,光线不明亮,她舒展着身体,洁白的肌肤在暗暗的灯光下泛着神秘的光泽,他推开门进来,捞起一小块泡沫抹在她脸上,明薇拿了莲蓬头从头往下冲,水流带走了洁白的泡沫。

冲洗干净以后,她把手递给顾朗,借他的力从浴缸里爬出来,顾朗笑着问:“洗干净了没有?”

“你要检查一下吗?”她晃了晃头,挑衅地问。

顾朗张开一条厚毛巾把她裹进去,替她一点一点拭干肌肤上的水,动作轻柔,像是怕一用力就会擦破了皮。

明薇带着娇嗔抱怨:“靠在你怀里我从来都不会脸红心跳,太失望了。”话是那么说着,但是她的双臂紧紧箍着他的腰,像是要钻到他的心肝里去。

“如果不会脸红心跳,那你感觉到什么?”

“满足。”明薇叹息着,蹭了蹭他的胸膛,从前一别多月也不觉得多想念,可是如今分开时间超过一天,就觉得心不在焉,魂离肉身。

只有这样紧密依偎才让她觉得被满足,她觉得足够安全,哪怕到天涯海角也无所谓了。

他们浑然忘记了时间和空间。

尽兴之后,他们依偎在床头喁喁私语。

“阿朗,你要一辈子那么好看潇洒。”明薇抚摸着他的面颊,喃喃道,“那样我才会喜欢你一辈子。”

顾朗轻啄她纤细的手指,微笑道:“能提出这种要求,看来真的是怕失去我,否则你才不会想那么远多。”

小金鱼从前哪里会给人老去的机会,不过转眼便腻了,人家还风华正茂,她却再也提不起半分兴趣。

但是此时此刻,她却渴望天长地久才好。

“不过就算我不漂亮了,你也还是要喜欢我。”她很强硬地定下不平等条约。

顾朗问她:“那如果有不老药,是你吃,还是我吃呢?”

明薇竟然认真思考了半天,最后颓然道:“算了,我们还是一起老吧。”

顾朗再也忍不住,再一次吻住她的双唇,两人几乎是在亲吻中陷入了梦乡。

而当电话响起来的时候,这两人好梦正甜。

顾朗伸手臂去拿手机,却发现一只手被明薇枕在脑后动弹不得,另一只手被她紧紧拽着,两个人的姿势极其亲密,毫无缝隙地结合在一起。

他为这样的亲近而感动,用力将她搂在胸口,本是缠绵的好时机,奈何铃声不断,他无可奈何,抽手听电话。

孰料被明薇一把抢去,恶声恶气道:“谁大半夜的扰人清梦!信不信我砍下你的头!”

对过的沈思唬了一跳:“要命,我打扰了你们的好事?对不住对不住,实在是十万火急。”

“大半夜的,你找我们干什么?”明薇消了气。

沈思叫苦:“我们这儿还是青天白日呢,哎,话不知道从何说起,简单来讲,有个厉害的女人要找你们。”

“凌岚?”明薇马上就想起宿敌。

可是沈思说:“不是,是个小美女,你不知道,她身上也不知藏了什么玩意儿,一会儿一条蛇一会儿一只大蜘蛛的,吓死我了。”

明薇斜睨顾朗:“你的旧相好?”

“……你想太多了。”

沈思马上道:“那姑娘的身份文件都是最近新办的,查不到她之前的任何资料,阿薇,她足够神秘,恐怕不好对付。”

“可有相片?”

“我马上传到你的手机上。”

相片里的女孩看起来年纪很小,最多不过是高中生,笑盈盈的,可爱极了。

明薇大惑不解:“就这姑娘你大半夜地吵醒我?”

“我们这边还是白天。”沈思强调了一番,才答道,“我一直以为蛊这种东西纯属小说虚构,但是这一次恐怕没那么简单,阿薇,那女人会下蛊。”

明薇还没睡醒,重复了遍:“什么?”

“她会下蛊!她给卓菁菁下了蛊!”沈思嚷嚷,“不然我干嘛现在给你打电话?”

明薇睡意全无,顾朗马上问:“怎么回事?”

“不知道,好多人大概找不到你们,只能拿身边的人下手,”沈思显然也气得不轻,“等着瞧,我叫那个山里的小村姑好看!”

“等等,”顾朗要问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,“菁菁没事吧?”

“那村姑说如果五日之内没见到你们,卓菁菁必死。”沈思冷笑,“要我说,你们就永远别出现为好,否则纵容她这种无法无天的行为,还真把自己当棵葱。”

但也不能放任卓菁菁不管,明薇踟蹰,顾朗显然也在斟酌不定,正如沈思所说,卓菁菁的安危自然不能不管,然而用旁人的性命威胁是最最下流的手段,一旦叫她得逞还了得?

恐怕一转眼就会翻脸不认人,还不如让卓菁菁继续拥有价值,只要他们一天不出现,卓菁菁就会没事,正好拖延时间想办法解开那什么蛊术。

明薇还是觉得科幻:“什么蛊术?”

“她眼珠都变红了,那村姑说是有一只虫子钻在她的眼睛里,时间一到就爬到大脑里破坏脑部,剧痛而死。”

明薇倒吸口冷气:“那么残忍?”

“可不是?”沈思噼里啪啦敲着电脑,过了会儿说,“你们先别回来,等我教训她,保持联络。”

说完,她就啪一声挂了电话。

明薇与顾朗面面相觑,两人还不曾开口,电话铃又响了,一听,却是唐黎:“你们知道云燕的事情了?”

“你认得她?”

“她是蛊苗,而且是蛊苗中最擅长蛊术的,你们也许不知道,蛊苗里有四黑一红,五个人大大有名,四个男人一个女人,其中那四个男人的功力加在一起也比不过那个女人,而云燕就是那个红,地位极高,本事极大,在那一带被人膜拜呢。”唐黎说着说着就吐槽起来,“那丫头心气高,但是也没办法,从来就没吃过亏,做事狠着呢。”

顾朗皱紧眉头:“她对普通人出手。”

“我晓得,所以特地来告诉你们一声,我会想办法解决的。”唐黎显然也急着去办事,匆匆讲完就挂了电话。

明薇瞪着顾朗看了会儿,说:“好像没我两什么事儿?”

顾朗把灯关了:“那继续睡吧。”

这一次的事情好似与他们有千头万绪的关系,可是两个人在这件事情中扮演的角色又很滑稽。

他们很重要,几乎现在有人满世界找他们的下落,他们又一点都不重要,因为对于叶老头,他们也一无所知。

但是冥冥之中,好像有什么把他们都串联起来了,只是现在还没到时候,一切风暴都还在酝酿中。

黑暗中,明薇问他:“你会错过吗?”

“等你睡醒。”他回答得牛头不对马嘴,但是明薇听明白了,她翻了个身,让自己换了个姿势,“既然如此,我们可以先小小的做个准备活动。”

“当然。”

与此同时,苦逼的沈思压低了帽檐,从酒店的后门偷偷溜了进去,耳麦里,永恒有条不紊的告诉她行进的路线:“停,楼梯上有人下来了……好,电梯里的监控被屏蔽了,你有一分钟的时间到达十二楼。”

出了电梯门,永恒又道:“往左拐,有人从右边走过来了,他进了电梯,出来吧,你要先拿到酒店的门卡。”

“这个暂时不用。”沈思以前到处逃窜的时候没少干坏事儿,这个时候左右一望,只见无人注意,便把一张万能钥匙在感应处刷了刷,门一下子就开了。

作者有话要说:好了,我已经决定这个故事里让男女主角秀恩爱刷存在感就行了

云燕和沈思之间的较量其实蛮有趣的,一个代表了古老神秘的蛊术,一个代表了先进超越时代的科技

谁会赢咩~

叶老头下章争取出来解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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